3月1日 成都垃圾分類
繼北京、上海以后,成都強制垃圾分類也正式確定了時間為2021年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屆時成都將禁止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混合投放。那么成都是如何分類呢?你是否能正確將垃圾分類?
成都垃圾分類形象大使
垃圾分類正式開始,成都垃圾分類的形象大使“分分”是一個可愛的卡通熊貓形象。我們在成都大街小巷的垃圾運輸車上都能見到分分的身影。
垃圾分類
成都的垃圾分類分為四類,分別是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垃圾分類的標識目按照紅(有害垃圾)、藍(可回收物)、綠(廚余垃圾)、灰(其它垃圾)這四種顏色的圖標來區(qū)分,讓我們一起來記住這幾個標識,可不要記錯了喲。
生活垃圾分類標準
根據(jù)《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
(一)可回收物:指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廢紙、廢塑料、廢玻璃、廢金屬、廢織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huán)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廢鉛酸蓄電池、廢鎳鎘電池、廢含汞電池、廢熒光燈管、棄置藥品、廢殺蟲劑及容器、廢油漆及容器、廢日用化學品、廢水銀產品等;
(三)餐廚垃圾:指餐飲經營者、單位食堂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餐飲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產生的廚余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廚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無汞電池、煙蒂、園林綠化垃圾等。
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修訂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并予以公布。
分類收運監(jiān)督
根據(jù)《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
1、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收集、運輸,禁止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運。
2、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發(fā)現(xiàn)收集、運輸?shù)呢熑螀^(qū)域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要求的,應當及時告知該區(qū)域管理責任人按要求重新分揀;管理責任人不分揀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可以拒絕接收其交付的生活垃圾,并報告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處理。
3、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將餐廚垃圾、有害垃圾混入其他類別的生活垃圾進行投放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可以拒絕接收其投放的生活垃圾。
違反分類投放責任
如果不按垃圾分類投放會有什么后果呢?按照條例規(guī)定不按規(guī)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當然收運和轉運的責任更高,處罰是1000至10萬不等,還會吊銷其相關資格。
垃圾分類的意義
1、減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質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嚴重侵蝕。垃圾分類,去掉可以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質,減少垃圾數(shù)量達60%以上。
2、減少污染。我國的垃圾處理多采用衛(wèi)生填埋甚至簡易填埋的方式,占用上萬畝土地;并且蟲蠅亂飛,污水四溢,臭氣熏天,嚴重污染環(huán)境。
3、垃圾分類能有效節(jié)約原生資源,改善環(huán)境質量,帶動綠色發(fā)展,引領綠色生活。
4、通過分類投放、分類收集,把有用物資,如紙張、塑料、橡膠、玻璃、瓶罐、金屬以及廢舊家用電器等從垃圾中分離出來單獨投放,重新回收、利用、變廢為寶。
垃圾分類從你我做起,垃圾分類讓城市更美麗!